2015年3月27日,工信部发布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。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是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、动力蓄电池行业能力、水平制约突出的背景下制定发布的,将着力解决动力电池企业良莠不齐,企业规模偏小,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,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。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按照企业自愿申请、政府服务行业的思路,以动态公告的方式,实施对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的监督管理。
据悉,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对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提出具体要求,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,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万套或2亿瓦时。
2016年1月底,工信部、发改委、环保部、商务部、质检总局五部委在2015年9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,正式联合下发《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(2015年版)》。尽管这一政策并非强制性政策,但还是足以说明政府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。
2017年3月,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》,提出加快提升我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,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到2020年,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1000亿瓦时,形成产销规模在400亿瓦时以上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。